7、规划局副局长(规划管理)岗位须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熟悉工程规划、技术设计,具备良好的预算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优先;规划局副局长(土地管理)岗位须熟悉国家土地管理、城市房屋拆迁法规、政策,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