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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信息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符合所应聘岗位身体条件要求和年龄要求;

4.满足所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和技能等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单位

名称

需求专业(学科)

岗位类别

计划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国际

合作

交流处

英语

管理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男性、能够胜任外事翻译工作(包括口译、笔译)跨文化交际等年龄不超过35周岁(时间算至2012年2月15日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

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应聘者须将以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及《2012年潍坊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12年2月15日前发送至grade2010@126.com邮箱(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536-8785155)。

2.资格审查

学校有关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面试通知要求,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招聘结果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人选,由人事处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审和体检。对政审和体检合格者,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学校人事处依据《潍坊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学院政字[2009]40号)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按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限一般为1年(初次聘用含3个月试用期)。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在潍坊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聘用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同类同等情况人员的标准执行。人事代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由潍坊市人事代理经办机构代办,学校按规定比例报销。

五、其他事项

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潍坊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2年潍坊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潍坊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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