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一、用人方式
用人方式为人才派遣。
二、招聘原则
根据岗位需要,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招聘结果。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 热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 学历条件。
最后学历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统考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并且,本科学历为“211、985 工程”院校或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统招统考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三本除外。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基建处的管理岗位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6.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公共研发中心的管理岗位年龄条件放宽,具体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7. 各岗位其他招聘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附件2)。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1. 实验员9人。
2. 管理人员18人。
具体招聘各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附件2)。
五、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派遣用人方式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派遣用人方式招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于2012年1月20日16:00前发送到人事处邮箱:personnel_sut@126.com。请认真细致地按要求填写表格,如出现表格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 资格审查
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交各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笔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进行笔试,选拔参加面试人选。笔试试卷满分100分,60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4. 面试考核
笔试成绩合格者,按各岗位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及格者人数少于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的成绩排序参加面试。
管理人员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的面试由相关学院组织进行。
5. 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确定拟聘人员。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拟聘岗位类别、人数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拟聘人员。
6. 考核通知
对于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者,由学校通知。未接到通知的应聘者视为落选,不再另行通知。
7. 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8. 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 档案审核
学校与批准聘用的人员签订用人协议前,将对批准聘用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发现档案材料与应聘材料不符,立刻取消聘用资格。
10. 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规定
1.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履行应聘程序,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对于违反者,学校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2. 本次招聘的人员的用人方式为人才派遣,人事管理按《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制度,须履行相关手续。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personnel_sut@126.com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实验员岗位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岗位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派遣用人方式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派遣用人方式招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沈阳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