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9号、人社部发[2010]92号)、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中共曹县县委、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 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全日制研究生。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前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一)专业技术岗位30人:建筑类5人,土木工程专业6人,金融学类4人,④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人,⑤电子信息类2人,⑥中国语言文学类6人,⑦法学类2人,⑧水产养殖学专业1人,⑨环境科学与工程类1人,⑩审计专业1人。
(二)乡镇综合管理岗位27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 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有工作经历的还要填写《工作经历证明表》;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一楼服务大厅(长江路)。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不准请人代替报考)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周内)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5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70元。
报名人数达不到用人计划1:2者,该用人计划相应缩减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
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
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核。
面试开始时间:2013年6月 22 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条件依次确认进入体检考核人选:①服务基层人员优先,②2013年应届毕业生优先,③年龄小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p#分页标题#e#在 整个招聘工作中,县人社局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 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公开招聘研究生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3239506 、 13869744530
监督电话:3397971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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