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临聘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宝安户籍(不含光明、龙华新区),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7日<含>后出生),最低学历:大专,专业:电子工艺与管理 (59020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902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通信工程(080703)。
二、其它事项
报名需提供资料:大 1寸正面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证书(必要时需一并提供学历证书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6月26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八楼83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29996022。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