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后出生),涉及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本科学历以上人员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发布引进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
地点: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二楼)
)。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报考者出具的代报名委托书。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宣城市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前一周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宣城市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六)审批
五、有关事宜
1、为加强公开引进工作领导,成立宣城市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具体负责引进有关事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城市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体局人事科0563-3033021
监督电话:市教体纪工委0563-3033005
投诉电话:市人社局0563-3026400
附:2013年宣城市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宣城市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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