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上报的用人计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6个岗位共74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附表《2013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4月4日至1995年4月4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并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对生源、户籍、年龄、工作或服务年限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所列为准,涉及时间的统一计算至2013年4月4日。
三、报名、确认程序
采用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时间:2013年4月4日8时-4月10日24时。
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在此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4月9日、4月11日在网络报名系统上分别公布截止4月8日、10日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时间:2013年4月11日8时-4月15日17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原因。
月18日24时,已报名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2013年4月20日24时前再次填报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填报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8时—4月22日17时。查询再次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8时—4月24日17时。再次报名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再接受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5日18时-4月28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每门人民币40元(本次2门共80元)考务费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在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公布。
时间:2013年5月10日8时-5月18日9时。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二)面试
#p#分页标题#e#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结构化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前的资格确认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以2013年4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三门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选聘到三门农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到2013年4月4日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前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分数相同的一起递补),若最终递补后资格确认的合格人数仍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已达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或以上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不作调整;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多出的招聘计划数自然取消。面试前资格确认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公布。
五、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下同)。体检工作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国家有行业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标准。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到规定的体检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止,有书面明确放弃体检资格或各种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包括各种不合格或放弃)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全部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多人聘用到不同乡镇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自行选择《计划表》中明确的乡镇岗位。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考试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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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76-83361711
查询网址: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