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其具体实施由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与辽宁省基础测绘院共同负责。
四、招聘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辽宁省基础测绘院(锦州市重庆路六段七号)
联系电话:0416-2630860
联系人:张莉莉
2、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信息真实可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核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需确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
5、考察
由辽宁省基础测绘院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生自愿弃权或思想政治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上报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6、公示和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附件: 
辽宁省基础测绘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