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简称ICC)成立于2000年3月,直属于上海科学院,受国家科技部、上海市科委指导。ICC着力建设和发挥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领域项目管理、产业化促进三大功能。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多项目晶圆(MPW)服务、射频识别(RFID)专业技术服务、人才培养、项目管理、行业技术信息研究分析等。现因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人)
1
技术研发与支持工程师
1
2
财务
1
3
项目管理工程师
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文化程度与资格条件;
3、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45周岁以下。
(二)具体条件
1、技术研发与支持工程师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微电子、电子工程、通信、计算机专业;
2)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熟悉集成电路产业,并掌握与其相关的1-2门专业技术;
4)责任心强,刻苦钻研,逻辑思维能力强;
5)能积极、有效与人沟通。
2、财务
1)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毕业,大专(含)以上学历;
2)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熟悉国家财税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并应用财务会计方面的相关知识;
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管理与沟通。
3、项目管理工程师
1)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
2)熟悉集成电路产业,有科技项目管理与战略研究方面的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分析能力与组织、执行能力;
4)善于沟通。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注明应聘岗位)、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命名规则为“ICC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
2、资格审查
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在收到应聘者报名材料后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笔试通知。
3、笔试与面试
本中心在上海科学院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面试小组由上海科学院有关人员、本中心领导、招聘部门负责人与外聘专家组成。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是否具备与岗位相符的个性等。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各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进行体检,体检需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考察
本中心将在上科院的直接指导下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科院网站与本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科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21栋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61609878*312
电子邮箱:rain@icc.sh.cn
监督电话:51371512
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
二O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