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从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正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要为上海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持服务,并从事相关领域部分行政管理工作。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40周岁以下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共8个)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数量
学历
专业
要求
劳资人事
1
本科及以上
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1、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档案、资产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1、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熟练操作计算机;
4、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出纳
1
本科及以上
财务专业
1、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有中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者优先;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能熟练运用财务软件,熟练操作计算机;
5、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电子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
1
本科及以上
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
1、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优先;
2、熟悉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综合管理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信息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1、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优先;
2、有信息技术开发经验者优先;
3、工作认真负责、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熟练操作计算机;
4、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POPs环境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化学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1、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优先;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综合管理及科研能力;
4、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
5、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ODS环境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化学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1、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优先;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综合管理及科研能力;
4、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
5、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危险废物许可技术审核
1
本科及以上
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
1、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优先;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综合管理能力;
4、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
5、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fglzp@163.com。
(2)提交书面材料:《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历、成绩证明及学校盖章的推荐材料)、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所收材料恕不返还)。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以书面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递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与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结果,按每个岗位不少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推荐拟聘人选,报请中心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体检
对确定拟聘人员统一组织到本市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6、考察
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测试结果,拟录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441697
邮箱:gfglzp@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12楼1211办公室邮编:200063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