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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13年2月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数量

审计工作、工程技术与管理、施工管理员、项目管理员各1名,共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事务。

3.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丽水学院岗位说明书》(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丽水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名表和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2013228日前(节假日除外)到丽水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8-2271349;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现场、信件均可;Email:lsxyrsc@126.com)。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前一天,对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学院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

(五)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为人事代理(编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如聘用人员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单位终止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并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附件:1.丽水学院岗位说明书

2.丽水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

 

 

丽水学院

201223

 

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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