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本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研究生除外)。
4、文登籍生源或文登市户籍。在文登市支教岗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也可报考。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校纪、党纪、刑事处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2、报名地点:文登市教育局政工科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笔试加分。
3、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师表形象、表达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笔试结束后,直接进入试讲、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3、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派遣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享受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本招聘简章由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登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登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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