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3、报名方式:
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安排和内容:
在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人教科领取准考证,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报名者,须在领准考证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审核通过方可领取准考证。
五、初选人员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七、公示与聘用
提供毕业证原件审核后统一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内发现其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聘用通知书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电子邮箱:zgtcwxj@163.com
信函报名邮寄地址:桐城市梦谷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
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城市监察局
2013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