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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2012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是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基本条件

招聘范围

年龄

条件

学历及专业条件

其它

条件

文秘

1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杭州市区户籍

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中国文学语言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古典文献专业,学士学位。

从事文秘工作二年及以上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10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1119日至11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粮道山23号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综合科。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彩色照片二张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4比例时,按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与本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87265637

 

附件: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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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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