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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分别为甘孜州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和部分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均为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名额为345名,其中:州级事业单位6名,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339名。

三、招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统一考试聘用。

四、考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州级事业单位面向四川省考聘(考生户籍20121031日前在四川省),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面向甘孜州考聘(考生户籍20121031日前在甘孜州)。

(二)考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对口专业毕业生(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标注专业为准。

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报考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甘孜州籍考生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中专(中职)及以上。

(三)考聘条件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21114日—21日。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

3.报名方法: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考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21115日至1123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人。

网上缴费于20121123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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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1128日—122日中午,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于2012122日中午13:3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不足21比例的,由考聘机关相应调减考聘名额。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122

上午09:3011:30《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其中《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测试》占5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按照考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聘机关将及时把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服务基层人员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人员,必须出具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证明;“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同时具备的材料还包括:个人年度考核表或鉴定表、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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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于20121129日至121日由本人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上班时间:09:0017:00)。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八、体检

考试结束,考聘机关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新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报考的县或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工作。

十一、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十三、注意事项

(一)考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取消其考聘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考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成绩及所有后续公告均在以下网址发布,敬请留意:甘孜人事考试网()。

咨询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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