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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以后出生)。

3、须尚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并列情况时可进一步精确小数位数,直至能排出先后名次,如若还不能排出先后顺序可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七、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应在考察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及档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八、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简章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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