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额及岗位
二、原则和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等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以后出生)。
(三)非达县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7:00前。
2.报名地点: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综合大楼)
(二)报名方式
县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还必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同意报考的《申请书》。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
专业知识参考资料为所报考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书籍。
(二)成绩计算比例
1、笔试含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的成绩计算比例:
2、笔试只含公共知识科目的成绩计算比例:
(三)开考比例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公共知识笔试:
2.专业知识笔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布。
(五)考试收费
七、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送报名点审查,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八、体检和考核
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若因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出现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审核、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或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者,或破坏、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十、组织领导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县县委组织部、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8-5139789
附:1、2012年达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2年达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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