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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册亨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册亨县2012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二、组织领导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册亨县2012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一《册亨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2年毕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3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930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加5分;

2、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招聘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五、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成绩计算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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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高者优先;

七、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纪律监督

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册亨县监察局)

 

 

 

 

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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