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简介
二、招聘(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一)公开招考,即面向社会,且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即面向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及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选调人员必须是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选调)的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五、招聘及选调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及选调的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必须提供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证明),经审查合格,并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信息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三)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
公开选调岗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四)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
前),由自治区林业厅人事教育处会同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政治部对考核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考察和政审中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聘用:
前),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完毕后,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党委研究,形成初步拟聘人员意见报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审定。
六、招聘(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七、聘用审批及备案工作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及选调后勤服务聘用人员职位表.xls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2012年公开选调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