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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规划局下属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介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系宁波市规划局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本市城乡规划设计与研究工作,提供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咨询等技术服务与技术保障。现有员工140余人,下设七个设计研究部门和院综合办、总师办等职能管理部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城市规划设计(一)

4

主要承担城乡规划设计与研究工作;提供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咨询等技术服务与技术保障。

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宁波市

城市规划设计(二)

3

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建筑设计(一)

1

主要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建筑设计(二)

5

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建筑结构设计

1

主要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土木工程、工程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市政工程设计

1

主要承担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环境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道路工程设计

2

主要承担道路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道路与交通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备注: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36号六楼C610室(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700463传真:057487724420

联系人:章老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城市规划(二)、建筑设计(二)、道路工程设计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城市规划(一)、建筑设计(一)、建筑结构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岗位只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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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21124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考试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淘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列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城市规划(二)、建筑设计(二)、道路工程设计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规划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个人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72913287733608

附件1:宁波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规划局

2012112

 

 

·宁波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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