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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人才。

二、招聘岗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

不能采用网上报名的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报名。邮寄报名的,寄出邮戳日期不得晚于报名截止时间。

请报名人员通过招聘联系电话与招聘联系人进行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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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经办部门: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50

老师、伊老师

电子邮箱:gddxrsc2013@163.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2.复审

复审合格者,准考证加盖公章正式生效。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笔试。以应聘职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作为笔试内容。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无异议后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并在我校(院)网站公告。

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四)体检

(五)组织考察

我校(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聘用。如聘用将从考试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校(院)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校(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订聘用协议(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五)本公告由我校(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校(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或投诉。

 

1.省委党校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考生查分登记表.doc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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