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教师普通话水平。
(二)博士毕业生具体条件:
2、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硕士毕业生具体条件:
以后出生)以下。
2、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并且为可以办理派遣手续的统招硕士毕业生。
3、硕士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4、毕业学校要求: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止。
2、报名提交材料: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一经选择确定不能再做变更。
5、报名地点:中北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要进行资格审查。关于学历、学位证件的审查由人事处会同监察处有关同志组成资格审查组进行。业务资格条件的审查由各用人单位组成院招聘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校园网公布报名情况。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核内容
博士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由学院组织考核。
硕士及以下应聘人员考核内容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内容。
1、笔试
2、面试
3、最后成绩
4、体检与考核
5、公示与录用
四、工作机构及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由学校统一安排,成立招聘工作委员会,招聘工作委员会由校人事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具体笔试、面试、试讲等考核环节由人事处、监察处、教学指导委员会、用人单位领导和专家负责实施。
招聘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各级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3、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及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联系方式
2012年招聘毕业生计划.doc
.doc
人事处
201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