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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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负责组织。
1、笔试科目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和市经信委和我校共同组织。
3、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负责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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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