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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管委会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8:00—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2012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分别到大港教育局人事科和大港海滨教育中心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
、报名表;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大港生源的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和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已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
、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监察局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本次招聘由大港教育局和大港海滨教育中心,根据各学科情况对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分配,确定聘用单位。住宿问题自行解决。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证件验证,验证费用由个人自行担负。

政策咨询电话:022-63386349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大港教育局022-25991565
大港海滨教育中心022-25924348
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22-63224583
监督电话:022-25991111

附件1201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12年大港教育系统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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