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的确定:①省人民政府招录的报考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入围人选;②报考教育系统高中教师以学校分学科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划定公共知识考试成绩入围线,确定入围人选;学前教育教师及通用技术人员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划定公共知识考试成绩入围线,确定入围人员;③报考教育系统以外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