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带的证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户口 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工作经历证明(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6)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