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类考试内容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其中,招聘计划超过10人的,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笔试前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调整后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如果同一岗位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中,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的人员,并列人员一同进入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