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聘用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政审报告,并将政审结果告知被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