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政审)。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市卫生信息网()和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政审)、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