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4月19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共青团四川省委组织部赵曦同志(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号,联系电话028-8663695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