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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4家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浙江省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浙江省省级机关保俶幼儿园、浙江省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均为我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相关单位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11名人员。

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类别

最高可聘级别

人数

招聘对象

年龄

户籍

专业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其他条件

武林门幼儿园

幼儿教师

(专业技术)

5

2

不限

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浙江省户籍

学前教育或艺术教育专业

本科及以上

应届毕业生应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有工作经历的,应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保俶幼儿园

2

府苑幼儿园

1

北山幼儿园

保健医生

(专业技术)

6

1

儿科、内科、全科

府苑幼儿园

1

武林门幼儿园

保育员

(工勤技能)

2

2

社会人员

高中及以上

具有上岗证

2年以上保育员工作经历

武林门幼儿园

厨师

(工勤技能)

2

1

烹饪或面点制作

高中及以上

具有职业资格4级及中级以上技术等级

保俶幼儿园

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后勤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浙江后勤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或邮递方式。邮寄或现场接受报名的地点为:杭州市保俶路81号(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幼儿教育处或人事处),邮政编码:310007。

3、报名材料:报名表(样式附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一周内,由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资格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各单一环节及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有区别的考试办法:

1、幼儿教师岗位

1)初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特长展示。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复试包括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时间约40分钟)和现场组织幼儿活动能力考测(时间约20-30分钟)。

总成绩按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确定。

2、保健医生岗位

1)笔试。笔试科目为保健医生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时间约90分钟。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

3、保育员岗位

1)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复试包括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时间约40分钟)和现场组织幼儿游戏活动及内务整理能力考测(时间约20-30分钟)。

总成绩按面试、复试成绩各占50%确定。

4、厨师岗位

1)笔试。笔试科目为厨师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时间约60分钟。

2)现场操作考试。采用现场制作菜肴、点心等方式,由评委进行评分。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和现场操作考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总成绩按笔试占30%、现场操作占30%、面试占40%确定。

各岗位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其中厨师体检参照餐饮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察如有不合格的,在入围并参加最后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后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一般由招聘单位在对拟聘用人员考核时进行核实;必要时,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在应聘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杭州市保俶路81号)

联系电话:0571-87054814,0571-8705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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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敏

沈英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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