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引进的各类人才中,符合《郴州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郴发〔2010〕12号)有关条款规定的,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及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明确副科级或正科级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登记为公务员,表现特别突出的破格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