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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主持人全国选拔信息

2012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主持人全国选拔信息

 

一、大赛宗旨:

为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选拔优秀节目主持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青岛广电事业,为青岛广电主持人队伍储备力量。以考察选手所具有的广电主持人个性潜能为诉求打造“职场真人秀”节目,在活动中扩大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媒体形象。

二、大赛名称及比赛内容:

大赛名称:2012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主持人全国选拔大赛。

大赛口号:“抓住机会,我要做主持”。

大赛吸取各地举办主持人选拔赛的优势及特点,以更广泛的传播,更严谨的赛事品质,更专业化的赛务管理方式全新亮相。

大赛通过报名分为广播组和电视组进行初赛、复赛、总决赛三个阶段的比赛,评选出广播十强主持人、电视十强主持人,进入十强的获奖选手将有机会签约成为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的主持人(2010、2011年主持人大赛产生的优秀选手已有17人成功签约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三、报名条件
1、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2、年龄在35岁以内,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

3、普通话标准,才思敏捷,语言流畅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

5、具备新闻类节目或综合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要求的基本条件。

四、大赛赛程
1、网络报名  2012年3月9日?4月8日
官方网站:青岛网络电视台

2、海选

分会场现场海选   2012年3月26日??3月31日
地点:杭州、成都、长春

青岛现场海选     2012年4月6日?4月8日

地点:青岛电视台明星大厅

3、电视组复赛      2012年4月16日?4月23日
地点:青岛电视台800平米演播室 录制播出

4、广播组复赛    2012年5月8日?5月12日

地点:青岛电视台800平米演播室 录制播出

5、决赛      2012年5月24日?5月30日
地点:青岛电视台800平米演播室 现场直播

五、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

报名者可于2012年3月9日?4月8日期间,登录大赛官网青岛网络电视台下载填写报名表(每位报名者均可以选择广播主持人或者电视主持人,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志愿),并分别将报名表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组委会将通过邮件回复每位报名者一个报名号码。

报名电视主持人的发送到qddianshi@126.com

报名广播主持人的发送到qdguangbo@126.com

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若有)复印件、详细的个人简历各2份、近期生活彩色近照、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各2张,以及5分钟以内个人相关播音、主持音视频资料、才艺素质展示音视频资料(视频上传格式必须为10兆码率MP4,邮寄光盘格式必须为正规DVD,音频为MP3格式DVD光盘,如无法播放则视为放弃,请标注姓名)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0号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全国主持人选拔大赛”组委会,邮编266071。

咨询电话:85701564、85701604。

2、现场报名及面试
      已经网上报名者携带本人的报名号、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在校生请携带在校学生证)、普通话等级证(若有)原件、初次报名者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详细的个人简历2份、近期生活彩色近照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于指定时间到组委会指定地点就近报名并参加面试。

面试时将进行视频录制,报名者请准备好试镜服装、化妆、道具等相关物品。
  面试时间和地点

成都     2012年3月26日9:00?17:00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长春     2012年3月28日9:00?17:00

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杭州     2012年3月30日9:00?17:00

浙江传媒学院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地址:学源街998号

青岛     2012年4月6日?4月8日9:00?17:00

青岛电视台明星大厅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0号

咨询电话:0532-85701564     0532-85701604

    六、报名须知
    1、报名者一旦完成资格认定并成为参选者后,即表示同意并遵守在参加《2012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主持人选拔大赛》期间,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为活动已制定和正在修正制定的各项规定。
   2、参选者同意将其报名时所递交的本人身份相关的证明性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由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保存,并可用于任何与《2012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主持人选拔大赛》相关之宣传及推广工作,参选者同意不索回所呈交的全部资料与文件。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发现参选者提供之资料有不正确及不真实嫌疑时,有权要求参选者做出解释说明和修正,或对其他新闻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做出解释说明,并接受适当处理。
    3、参选者同意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录制播出或现场直播《2012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主持人选拔大赛》在各选拔阶段的电视实况,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有权要求参选者在参选期间参加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举办的各种活动。
    4、参选者同意在参加《2012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主持人选拔大赛》活动期间的所有表演著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参赛者的主持、戏剧、歌唱、舞蹈等表演及任何涉及参赛者本人的声音、视频、形象、创作等,以下简称“表演著作”)及被拍摄、录制制作之影音图像等内容,均以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为著作权人,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享有上述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并同意青岛市广播电视台自行或授权他人使用表演著作及其他内容,以任何形式(不限于公开播放、上演、传输、复制、改编、编辑、出版发行、网络传播等手段)开发影音、娱乐、文化出版、网络及其他增值业务等产品,且都不需要向参选者支付任何费用及补偿。
   5、参选者表示同意并遵守:
   1)自动成为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备选人选;
   2)参选者进入高一层赛段时,需要继续与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件。
   6、除决赛场次十强选手外,所有选手在参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自理。
   7、违规处理:
   1)参选者违反上述所有项目中任何一项规定时,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有权随时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停止其因参选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参选者如因违反上述规定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参选者如对主办单位作出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一周内向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提出书面异议,由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作出最终裁决。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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