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限为半年(其中初次就业者本科毕业生为一年、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