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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农业学校公开招聘3名教师公告

 

梅州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农业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 2012 年2月24日。

(六)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2年上半年梅州农业学校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3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山大道学院路梅州农业学校科学馆,联系电话0753-2361516,联系人:谢裕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到梅州农业学校统一审核。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梅州市人社局、教育局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通知进行面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

2、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方式主要是自我介绍及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然后按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梅州教育城域网()上公布。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取最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276号)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梅州市梅州教育城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80889。 

附件:

     2012年上半年梅州农业学校公开招聘职位表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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