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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公开招聘2名规划设计人员(非事业编)公告

 

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公开招聘2名规划设计人员(非事业编)公告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设计人员(非事业编制)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简介

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于08年六月份成立,隶属于宁波市规划局,属纯公益性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职能:1、承担全市城市和区域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2、承担城乡规划有关问题的综合性、基础性研究。3、承担城乡规划公共政策研究。4、承担市委、市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规划研究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城乡设计

2名

从事规划设计与研究工作

研究生硕士以上或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规划设计专业

面向
全国

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1、信息公布

“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宁波规划网()”、“浙江人才网()”、“宁波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6日至29日。

报名地点: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36号规划大厦A808室)。

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应聘者应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自荐材料、1寸免冠近照2张,并填写《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一)。外地应聘者可将上述材料于2月29日前寄到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36号规划大厦B803室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请注明:报名材料)。

联系人:章婧颖

联系电话:13989307868传真:0574-87735071

E—mail:512166576@qq.com

3、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定。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考试

笔试、面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择优录取。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5、成绩

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6、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参加考核。

7、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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