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12年2月招聘启事
现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急需招聘口腔医师、康复医师、B超、心电图医师,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以聘用形式入职,具体条件如下:
职位名称
招聘数量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
学历要求
职称要求
其它要求
口腔医师
2
不限
50岁
以下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大学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三甲医院或口腔专科医院从事口腔专业工作3年以上。
口腔医师
2
不限
40岁
以下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大学
主治医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三甲医院或口腔专科医院从事口腔专业工作5年以上。
康复医师
2
不限
50岁
以下
针炙推拿/临床医学
大学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三甲医院或高等学院附属医院从事针炙推拿专业工作3年以上。
康复医师
2
不限
40岁
以下
针炙推拿/临床医学
大学
主治医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三甲医院或高等学院附属医院从事针炙推拿专业工作5年以上。
B超医师
1
不限
45岁以下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大专及以上
医师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学历,在综合医院从事B超工作2年及以上,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心电图医师
1
不限
45岁以下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大专及以上
医师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学历,在综合医院从事心电图工作2年及以上,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现仍从事心电图工作。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有意者请将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人事科,邮编:51813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MBYQYZ@126.COM,电子邮件标题请写明“XXX应聘XXX岗位”。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755-29187722。
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