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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广播电视台2012年1月公开招聘10名电视摄像记者公告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2012年1月公开招聘10名电视摄像记者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为发展高清电视新闻,充实新闻报道队伍,拟公开招聘电视摄像记者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是汕头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各频率(频道)节目的采制、播出和经营工作;统一实施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汕头广播电视台经过不断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集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信息传播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传统和现代电子媒体相结合的传媒机构,在事业建设、宣传管理、技术创新、经营创收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地级市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电视摄像记者10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和计算机类;

4、岗位身体条件:能适应非正常上班制度,无色盲、色弱、弱视、斜视、高度近视等不适应电视摄像记者岗位的身体状况。

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摄像记者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酬待遇。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sttvzp@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2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摄像记者报名表》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为报考人中文姓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能够接通,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表下载网址:汕头人事网()、汕头人才网()、汕头一潮网()。

2、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需带齐以下材料,于2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大堂确认报名,并根据上述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⑴居民身份证;

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表);

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回。

3、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6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汉语言文学、新闻采编摄像和计算机应用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计算:以满分100分计,由委托出卷单位评卷计分。

(二)面试

根据《实施细则》中的入围面试人数计算公式,若参加笔试人数超过25人,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不足25人,则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内容:即兴评述2分钟(评述内容由出卷单位提供);对话评委。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施行。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除按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外,应聘者还应无色盲、色弱、弱视、斜视、高度近视等不适应电视摄像记者岗位的身体状况。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公布考察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布、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人事网、汕头人才网、汕头一潮网公开发布。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0754-83938182(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4-83938788(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监察室)

0754-881798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摄像记者岗位表》

2、《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摄像记者报名表》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摄像记者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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