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及学历条件(具体岗位、人数、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须在录用后二年内取得)。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专业课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招聘专业相符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满三年,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浙江省户籍;
2.201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3.国家统招统考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外高校),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二)应聘实训指导教师: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或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但已获得本科文凭的,浙江省技能大赛(浙江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三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户籍不限。
三、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及人数
招聘类型
可应聘的相关专业
建筑施工专业3人
专业课教师
土木工程、工民建、土建类、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专业1人
专业课教师
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
给排水专业1人
专业课教师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装饰专业1人
专业课教师
环艺设计、景观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设计
工程材料专业1人
专业课教师
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材料学
市政工程专业1人
专业课教师
市政工程、道路与桥梁
楼宇智能专业1人
专业课教师
建筑楼宇智能化、建筑设施智能技术
建筑施工专业1人
实训指导教师
土木工程、材料学、测绘工程
金融统计专业1人
专业课教师
金融学、统计学
会计专业4人
专业课教师
会计学、财务管理、投资理财、财务会计教育、税务
染整专业4人
专业课教师
轻化工程(染整)、纺织工程
电气自动化专业2人
专业课教师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
机械制造专业1人
专业课教师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设计、
专业教师招聘数总计:22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1月1日0∶00--1月28日24∶00。
网址:绍兴教育网()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1月28日24∶00报名结束。同时把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发送到学校邮箱sxzzbgs@163.com,并电话联系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负责教师招聘的人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老师:0575-8858922913867566495
鲍老师:0575-8858911113989501015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1月29日0∶00--1月30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2年1月31日0∶00--2月1日24∶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绍兴教育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注册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致电85200223、85200214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2年2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绍兴市自考办(渔化桥河沿56号)
报名时随带以下材料①《绍兴市教育局2012年新教师招聘考核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历届生)、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获奖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
考纲详见绍兴教育网(),考试内容、形式和分值如下:
1.应聘职校专业课教师
(1)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笔试和面试入围人员(如果某专业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缩减该专业招聘计划数),届时在绍兴教育网()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2)笔试
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3)面试
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组织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附加分
2.应聘职校实训指导教师
(1)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果某专业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缩减该专业招聘计划数。)
(2)面试
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组织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附加分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各项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绍兴教育网()公告。
3.附加分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审核确定,同类加分取最高分,总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计分办法为:硕士研究生、低保户子女(有民政部门提供证件)加2分;浙江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加10分,绍兴市一等奖获得者加5分,浙江省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加3分,中级职称(或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加2分。附加分确定前实行公示。
(三)录取
1.按应聘者报考志愿录用。在绍兴教育网上公布各专业应聘对象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并列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先)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对在职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4.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绍兴教育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增补。
5.签约。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2012年6月15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违约按规定缴纳违约金)。2012年8月10日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本人签订一年工作协议,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规定
1.凡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没拿到毕业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书的,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已经录用、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下年度招考。
3.绍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520021685134362,接受社会监督。
五、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老师:0575-88589229,13867566495
鲍老师:0575-88589111,13989501015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