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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2011年招聘博士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我院因研究工作需要,现拟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11”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请详见《2011年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表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11年12月24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止。

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招聘报名表》,与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近照一起邮寄或发电子邮件到我院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903室邮编300457

电子邮箱:tjbhyjy@163.com

四、考核内容及时间
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我院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学者等组成。考核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前,由我院按照招聘要求,对报名博士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核对象,采取面谈测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题本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出题,并制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考核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等情况的,可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行聘用,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协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咨询电话:66222941,66222944


附件:1、2011年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2011年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2011年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点击标题下载)
2011年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标题下载)

 

相关专题信息: 2011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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