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协管员的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协管员,协助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收缴、审核、支付等事宜。
1、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工作作风严谨;
(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30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3)全日制正规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2、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
月薪酬1650元。其中:月基本工资12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通讯费100元,月交通费50元。午餐补助132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3、报名、面试及体检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11年9月28日下午4时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