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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求职陷阱辨别方法与防备技巧

10.1 六类求职陷阱的辨别与应对   
据某专业网站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70%的求职者遭遇过职场陷阱。试用期结束即失业、要工作先付钱、说是合同制却成劳务工……面对如此种种的职场陷阱,求职者自身防范很重要。在此,我们就六类常见职场陷阱的辨别应对给出提醒,以供参考。
学法律:不因“试用”丢权益
表现:公司年终招人,新进的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试用期的结束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原本用来增进相互了解而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如今成了许多求职者难以名状的隐痛,双向的试用原则更多地沦为企业方的霸王决断和对求职者的苛求,求职者不禁要问:试用期,难道这就是尽头?
提醒:如今,试用期时遭遇不公已是职场上的常见现象,面对莫名其妙的“变相辞退”,不少人只能是有苦说不出。事实上,求职者在选择所要加入的公司前就应该做好功课。其中,了解招聘公司历年招收员工的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可以通过公司以前的招聘情况,例如录取比例数等,以便得知该公司的用人方式。如果该公司以前就存在试用期后很少留用员工的情况,或是该公司频繁地招人、换人,那么求职者就要警惕了,尽量避免陷入其中。
再者,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是最为关键的,首先要了解与试用期有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公司有为员工缴纳四金的义务。如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为了正式员工。如果老板借试用之名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求职者可通过举报投诉来维权,而且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诸如此类的法律法规,劳动者知道得越详细,其权益就越有保障,不会陷入公司设置的陷阱中无可奈何。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在此期间的待遇,若有疑问,及时向法律部门咨询,使自身的权益得到最全面最大程度的保障。
 
对于《劳动法》中出现的录用条件,劳动者不能任凭单位说了算,有些不规范企业可能利用“暗箱操作”、“内部控制”等方式,变着法子解除劳动合同,对此,有关法律人士建议,劳动者可以依据招聘广告的内容为录用条件,仔细了解公司对其试用期考核的标准和评断方式,无论最终的考核成绩是一个简单的分数,或一个复杂的综合考核结果,或是上级或指导人的评语,劳动者都有权知道。同时,用人单位也都有法定的义务对试用期的劳动者进行考核,并保留相应的文件。
勤考察:培训广告不轻信
表现:宣传广告上写着培训学校师资雄厚,“国内名师”、“专业权威”……名头一个比一个大,待到真正开课时,才发觉广告中的名师不见踪影,名不见经传只要经过包装,一样可以冠上名家称号;除此之外,广告信息夸夸其谈,“保证全部合格”的承诺下得轻而易举,课时严重缩水,缴了学费顿觉上当的学员只剩叹息:培训学校,想说爱你不容易。
提醒:随着市场化竞争愈演愈烈,求职者不辞辛劳地奔走“充电”,想通过各类“证书”提高自身“含金量”,这造就了一个繁荣的培训市场,但培训机构鱼龙混杂,优劣参差不齐,在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培训学校前,最好仔细查阅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包括学校是否资质齐全等,也可以向周围参加过该校培训班的学员了解教学情况,总之,选择那些有资质、国家承认的教育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相对比较有保障。报名前,不妨再提前打个电话咨询或者前去学校考察一番。因为通过咨询、实地考察,不仅可以了解到更多培训公司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还可以核实该培训机构是否正规。通常正规的培训公司,其咨询人员的回答也都具备专业知识。
若是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不要轻信宣传广告所说的效果如何之好,越是肯定、诱人的承诺越需要提防,也不要盲目相信资格证书,因为很多企业看重的还是应聘者的实战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证书只是锦上添花。并不是你有了证书别人就会给你职位,在选择培训时自己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护荷包:变相押金不埋单
表现:“恭喜您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请先缴纳服装费、档案管理费、培训费……”话没说两句,先给你开帐单,各类费用的来头说得有鼻子有眼,工作尚未定论,荷包率先不保,要想得到工作似乎这金那金的一样不能省,而事实上,金钱大多打了水漂,工作逼得你自己开口说退出,最后剩下的只是:轻轻地我走了,不带走一分我的钱财。
提醒:在应聘过程中,类似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对此,职业顾问认为凡是简单聊两句,草草应付面试后就说你被录用的招聘企业,往往重视的是你的“财”而不是“才”。求职者应聘时要掌握好一个原则,即不要在应聘的过程中向招聘单位缴付任何形式的费用或抵押证件。在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求职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大胆地提出拒绝,不要相信单位给出的适时退款的承诺,“如果用人单位连国家的规定都不遵守,他们怎么会遵守对求职者许下的其他承诺呢?”如果求职者已缴纳了此笔费用,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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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量:认清蛊惑不上当
表现:每次搜索招聘网站,总能看到这家公司的招聘启事,不知道是因为公司用人的要求太高,还是这个社会真的缺乏他们需要的人才,他们似乎永远都招不到理想的员工,疑惑中却不知企业如此行为,意不在招人,目的是宣传,此时惊呼: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
提醒:企业之所以这么做,因为招聘广告有隐性宣传的作用,可以让人感觉到这个企业很有发展潜力,因为当一个企业需要招聘很多人时,在求职者心目中,该企业一定处在蒸蒸日上的发展阶段。还有很多公司通过招聘储备人才,应聘单位的确需要人,但不是现在。诸如此类的招聘广告实质都是在为自己的企业打响知名度。遇到此类情况,求职者要有充分的辨别力,首先,在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张贴招聘启事或终年招聘的单位要尽量避而远之,因为他们的目的可能并不是招人,而是让你知道公司的存在;其次,此类的招聘广告往往对所需人才的必备条件简而化之,却对能给予的福利、薪酬夸夸其谈,以此来吸引足够的眼球,面对这样的诱惑,求职者完全没必要蠢蠢欲动,因为不合理所以不真实。
且留心:免受蒙骗坏心情
表现:说明招聘“合同制”,录用后却变“劳务工”;明明是招聘销售经理,进去后却被告知实际就是推销员甚至传销者……应聘时说好的工作在录取后全然变了个模样,用人单位总能用各种歪理、借口解释实际与招聘广告不相符合的原因,而应聘者有了工作却坏了心情,吃了哑巴亏也只能说:门外的人想进来,门内的人想出去。
提醒:仔细分析之下,此类移花接木的假招聘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首先,由于实际情况和招聘张贴出的情况不相吻和,招聘信息一般都比较简单,涉及细节方面的东西都没有明确注明,比如没有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等;其次面试过程极为草率,面试官似乎对你的专业、能力不感兴趣;刚面试完即被告知录用,但劳动合同却拖拉着迟迟不签,被录用的职位与原先应聘的职位不符,对方还会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双方口头、书面约定的合同中有明显的不公平条款。知道了它们的共性,就能从形形色色的招聘中辨别出真伪,分析招聘信息的详略、观察面试官的专业性、经常回顾、体味一下自己从应聘到被录取的整个过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环节,不要被得到工作的激动冲昏了头脑,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留备份:“知识产权”拒盗用
表现:应聘单位在笔试、面试后没了消息,而自己曾经提出的策划方案却在该公司的产品、活动中出现,求职者纳闷,不曾成为公司的员工,何时曾为他们打工,到那时,方才醒悟,招聘是幌子,“召集”创意是实质,不得不感叹: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招聘单位的心思我猜不透。
提醒:在现在“智力产品”高价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维护越来越被人重视起来,尤其是在创意领域,应聘者的成果被盗用成了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法律专家建议应聘者在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应该长个心眼,可以准备好两份,一份用于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并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的归属。除此之外,应聘者出于对自身知识产权的维护,在提交策划案时最好附上“版权声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声明可以是:“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划案或者将本策划案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10.2 最需防范的四大陷阱
10.2.1 试用陷阱
试用期原本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降低人工成本、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这类陷阱的表现形式通常有4种,既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永远”不合格、试用期间不缴纳四金等。 
永远没有终止的“试用期”
张小姐半年前通过网络求职,应聘某贸易公司的行政专员工作。经过面试后被单位录用。在签订合同时,劳动合同上明确写明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薪资为1200元,转正后为2000元,还有其他福利。试用期间,单位不给张小姐缴纳四金,待正式转正后,再办理录用手续,同时补缴3个月试用期的四金。但就在试用期快要结束时,张小姐却接到了单位的辞退通知,说张小姐的工作能力不能达到用人单位的需求,单位招到了更合适的人员。由于单位以张小姐没有转正为由,没有办理录用手续,所以连试用期3个月的四金单位都没给缴纳。后来,张小姐无意间发现该公司仍然在招聘行政专员。
专家提醒:试用期解约不能太随便
专家指出,“试用期陷阱”一般多发生在一些小型企业,某些小型企业无力支付高额工资或者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剥削剩余价值,无所不用其极。求职者因对国家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不甚了解而导致上当受骗。
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公司有帮员工缴纳四金的义务。即使老板不愿意与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另外,根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求职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清楚地了解公司的录用条件。
10.2.2 收费陷阱
近年来,少数用人单位为了谋取钱财,采用招聘的途径,通过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从而获取不当得利。
招聘是虚揽财是实
郑先生是某网络学院计算机信息专业本科生,毕业后收到漕溪路上的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发出的面试的通知,岗位是网络技术工程师。参加面试时,该公司自称是某大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并告知郑先生,由于上岗的员工都需要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较强的专业技术,所以,凡是新进来的人都需要参加为期4天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培训费用是800元。郑先生由于对该岗位的技能需求有一定的了解,再加上是大公司的分公司,所以对此没有产生任何的怀疑。但当培训结束后,郑先生却被该公司以条件不符、考试不合格等原因而不予录用。当郑先生就此事咨询该公司的母公司时,才知这家网络技术公司与他们根本一点关系也没有,方知自己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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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应聘时不缴费或抵押证件
不要在应聘的过程中向招聘单位缴付任何形式的费用或抵押证件。劳动保障部2000年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由此看来,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若求职者已缴纳了此笔费用,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10.2.3 侵权陷阱
  
近来,在一些专业技术和创意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智力陷阱”。极少数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面试的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
笔试还是“免费劳动”?
刘先生软件专业毕业,已经有5年的工作经验。今年,由于工作环境不如意等诸多原因,准备跳槽,到某软件公司应聘程序员。该软件公司有四五十人规模,薪酬每月8000元,对此,刘先生觉得比较满意,是自己想要去的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流程非常严格,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阶段。笔试内容是使用JAVA语言,上机编写一段程序,时间不限,可以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标。在一个面试的房间里,共有8名求职者,每个人的试题不同,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看似8段程序,其实恰巧能整合成一个项目……
笔试结束后,刘先生再也没有接到消息。据了解,其他的几个求职者也没有得到回音。
专家提醒:自己的策划案最好附上“版权声明”
类似遭遇“智力陷阱”,也就是劳动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智力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主要方式有:
 
1、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
2、提交策划案时附上“版权声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最好声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划案或者将本策划案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10.2.4 培训陷阱
日前一项有关培训陷阱的调查显示,曾遭遇不同程度的培训陷阱的人群中,普遍反映培训市场上存在着以下4大陷阱:
陷阱1:培训效果有夸张成分
调查显示,约有34.8%的人认为培训效果有夸张成分,故意扩大培训的效果,比如保证考试通过、保证找到工作等,结果学员去培训的时候才发现,实际的效果与宣传相差甚远。
陷阱2:培训老师名不副实
有20.8%的人表示培训老师名不副实。有许多培训师的头衔都非常大,但当学员奔着这些名师去培训的时候,结果却被告知,这些名师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来上课了,临时更换成别的老师。要么师资的名声很响,但上课内容不过如此。
陷阱3:培训学校不够规范
觉得培训学校不够规范的占19.3%。许多机构没有教育资质也盲目开课,培训时间屡屡更改、培训师资不健全、培训内容不成体系的现象时有发生,等到学员去投诉时,发现培训机构已人去楼空。
陷阱4:培训证书有水分
有17.5%的人认为培训证书有水分。目前,各种各样的证书鱼龙混杂,许多机构为了吸引学员,故意夸大证书的含金量。
另外,还有7.6%的人反映培训的课程安排相当混乱。在遭遇培训陷阱之后,大约69%的受害者会选择寻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18.5%的人则直接找到培训机构当面理论,只有12.5%的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 
专家提醒
不少培训班的广告都承诺“名校名师”授课,而等到真正开课时,“名师”却临时换人,承诺无法兑现。读者如果碰到这个情况完全可以为自己维权,可以向主办单位索赔学费,因为主办者在媒体上打出广告,读者依此报名,支付学费,双方之间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
主办单位擅自变更授课老师、随意夸大培训内容等,违反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欺诈,听讲者完全可以要求其作出赔偿,并退还学费。
在此也提醒大家,目前最好选择那些有资质、国家承认的教育机构举办的培训班比较有保障。报名前,不妨提前打个电话咨询或者前去当面咨询。因为通过咨询,不仅可以了解到培训公司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还可以考查该培训机构是否正规。通常正规的培训公司,其咨询人员的回答也都具备专业知识。若是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也不要盲目相信资格证书,因为很多企业看重的还是应聘者的实战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证书只是锦上添花。并不是你有了证书别人就会给你职位,在选择培训时自己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10.3 谨防传销陷阱
传销陷阱是职场中一类典型的陷阱,这里通过两个实例介绍其内幕,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案例一 我是一名大四学生,现在要说的是我的求职经历之一,希望能让广大同学了解,提高警惕。我一共接到三个广东的招聘电话,基本上都是一个套路:首先打电话告诉我一个网站,(这些网站大多是正规公司的网站,而且公司还都不错),告诉你如果有意向给他们回电话,回了电话之后他们会以核实的名义把你的信息记录下来,告诉你他们会把你的资料和谈话的录音交给上级人力主管审核。之后一天左右会打电话告诉你你通过了首轮审核,然后给你另一个资深人力的主管电话让你打,你会很顺利的通过电话面试!然后你会被通知到广东参加一个月的带薪培训和体检,让你马上定票然后把订票信息告诉他们,他们会派人到车站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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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的第一个是号称比亚迪公司的电话,听说我不能去广东,就没了音信。第二个是东莞柏能电子厂,这个我全程参加了,后来在网上查到真正的柏能电子厂的电话,打了之后才知道他们根本没有那么回事,我估计八成是传销。还有一个叫什么那奈卡斯的,用邮件招聘,估计也是一样。我同学也又接到类似电话的。
案例二
现代科技发达了,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方便,我们的生活变的多样,但互联网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以前求职大多通过熟人介绍,参加招聘会等,现在可以通过网络来求职,大家在享受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方便时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现在广东省有很多城市有很多人就是通过网络来骗人,这些人大多都是先给你打电话,确认你还在求职后,然后告诉你这里有一个公司职位觉得你挺合适的,然后告诉你他们公司的网址或是把他们公司的简历及职位需求发到你的电子邮箱里来,让你看看他们公司。公司简历大都是外资企业,并且在广东有总部,有的更大,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或者办事处。让你看了之后心动然后通过他们的口试及几个测试题进行测试,然后会通知你你被录取了,通知你什么时间报到,大都在广东先进行培训几个月或几个星期。这样一套完整的程序让你看不出任何破绽。其实这些都是假的,和你联系并和你电话面试或网络免试的都不是人家那个公司的人,他们都是冒充的,他们发给你的简历也都是他们自己做的,他们的言语不凡,并不是一般的骗子,他们其实是传销,目的就是骗你过去然后要你的钱,而且你进去之后很难出来,并且受到非人的待遇。
我是亲身经历者,他们不承认是传销,却总说自己是网络销售,其实都是一样的,我去年的时候被骗了,我现在想把这个故事告诉大家,提醒大家千万要小心,现在的广东的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人,广东的韶关,惠州,梅州,东莞,中山是最多的,我现在知道这些地方做这个的很多,广东的其他地方也是存在的。
其实他们这些所谓网络销售的都有大体相同的特点,首先就是通过网站了解到你的求职简历,主动打电话给你,其实你并没有投这个公司的简历,这时候你要他的名字,然后你通过正规网站查询这个真正公司的电话并咨询有没有在招聘,公司有没有这个人,一般都是没有这个人的,也没有向你发送简历,其实一般的你没有向公司发送求职简历,公司不会主动联系你的。其次这些骗子们说话都很客气的,打电话都会相当的客气,一般公司的人员都不会这么客气的。再有,他们无论联系来联系去最终都是要你去广东,去他们那里。等你真正去他们那里之后他们会派人去接你,先是很客气的和你交谈问寒问暖,最后会带你去这去那,最后会说出各种原因不带你去公司而是带你去一个地方,那就是他们的窝,这个时候你只要看不到公司的大门就不进就可以了,并且一定不要跟他们去远的偏僻的地方,自己的贵重行李及钱物千万要记住自己拿,不要他们给你拿,尤其不要让他们看到你的手机,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可以,如果被他们看到了,他们会想尽任何办法拿过去,然后不还你了。
10.4 在七种状况下需要小心陷阱
个人在求职过程,如遇到以下情况,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1、巧立名目收取各报名费、培训费用
政府有关人事部门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收取求职者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若招聘单位巧立名目,收取求职者各种形式的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坚决拒绝交纳各种费用。
2、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行为,千万不要偏信能使你一夜暴富的鬼话,以免误入歧途!请记住:天上不会凭空掉馅饼,若有,也可能是个陷阱!任何人的成功都是经过千辛万苦、勤奋努力得来的。
3、面试地点是临时租借来的宾馆等地
正规的单位一般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招聘单位面视地点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来的地方,要高度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4、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
接到面试通知时,要问清对方的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若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晚上预约面试
若接到安排在晚上的面试通知,要高度警惕,要找理由改到白天上班时间,晚上就不要出去了,特别是女孩子,切记!
6、招聘面试在偏远的地方
若用人单位招聘面试在很偏远的地方,即使在白天,也要注意警惕,若出了事,连报警的地方和机会都很难找,你还愿意去吗?
7、谨慎到外地工作
若需要到外地面试、工作,外地对您来说,人生地不熟,在对单位没详细了解的情况下,要特别小心谨慎,不要冒然行动,谨防上当受骗。
10.5 防求职陷阱要点
这是网上流传的根据多位大学生求职者的总结,防求职陷阱须做到以下几点(全都是血、泪、汗换成的哦):
1、尽可能参加校内的专场招聘会和校外的售票招聘会,因为这些招聘会上单位的合法资格都经过严格审查,相对安全;
2、招聘会上的单位虽然经过审查,但可能有“漏网之鱼”,学生可以通过工商部门的网站查实企业的身份;
3、如果通过网络应聘,要注意该单位的通讯地址是否详尽,联系方式是否有固定电话,只留手机号码就要提防;
4、电话面试时,对方询问你的身份证号码,应该提高警惕,不能告诉对方,因为对方可能会骗取你的身份证号码干坏事;
5、不要轻信对方对单位的描述,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向老师、同学、朋友咨询等多种方式核实单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千万不能只身一人去异地参加面试,特别是女生,可以约几个同学一起前往,临走前,务必把自己的去向告诉父母或者老师、同学,以防万一;
7、通过网络多了解传销和其他招聘骗局,提高警惕,如果对方在电话里让你顺便带几个同学一起去某单位参加工作,更要注意了,这很可能就是传销。
8、求职时不可着急
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求职者往往心情过于迫切,由此便容易掉入企业设计的陷阱。因此,心理咨询顾问建议大家,在求职时不应该只看到某个职位的诱惑,而应该事先意识到,求职本身是有风险的,可能会遇到一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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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应该保持相对冷静的心态,要有客观冷静的意识。事实上,很多求职陷阱都有清楚的破绽可寻。例如,以某种名义向求职者索取钱财,这是明显的可疑行为。但是,由于人在本能上有趋利避害的心理,往往在此时不容易保持冷静的态度。从而产生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或许付出100元或者几百元就能获得一个职位。
对于求职所做的付出,求职者应该要有心理底线。很多人在求职中受骗也是个人侥幸心理导致的。要把握自我,不能失去判断,尤其是,不要有依赖心理,不要把改变的权利永远放在对方手中。例如,公司一再拖延实习期,让你陷入无限期等待状态,此时,留或不留应该早做判断。
10.6 求职陷阱预防六大秘诀
 
如有受骗上当的情形,可立即报警或致电消基会、劳委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及劳工局等单位申诉。
秘诀一:千万不要把身份证、驾照、印鉴交给未就职的企业、公司。
不管什么理由,你都不需要留下重要的证件。像是身份证、驾照、户口簿…,以免你成为犯法漏税的人头。更不要随便签名盖章。不要缴交保证金、意外保险费。这些都是不合理的约束,你完全不必配合。还没赚钱就要花钱?不要预付任何费用。例如要求购买材料费(作家庭代工)、要求缴交仪器费或训练费,不管他怎么口沫横飞,你都不要理他。
秘诀二:一定要劳保健保费用不可少。
虽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雇主要付劳健保费,当然是从你薪水里扣),你还是必须要求。瞪大眼睛看合约。口头契约也算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虽然没以白纸黑字写起来,你自己可要记清楚。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订订书面契约还是比较妥当安全。
秘诀三:防失身
1. 地址诡异的(几巷几弄几号之几室)就别去了。
2. 如果面试地点偏僻,难以判断安全与否,可以找熟人相陪一同前往,建议找遇到麻烦不会开溜的男生,毕竟两个女生一起还是稍嫌单薄。
3. 另外,临时更换面试地点,或一次面试之后,又安排其它地点,进行第二次面试,也是很可疑,要小心。
4. 自己带水,不要随便喝饮料和搭便车。
5. 女服务生、女伴游、女导游、纯伴游、女接待、工商服务小姐……这类目有可能是掩人耳目的伪装陷阱,宜多注意。
6. 熟人介绍的工作,还是要提高警觉,周遭的朋友或亲人还是可能因为你不知道的个人恩怨,或急需钱用而安排你下海工作。这类案例也层出不穷,总之要问清楚多打听,觉得怪怪的就勇敢拒绝不要去。
秘诀四:防色情行业
诚征公关小姐,年轻貌美者佳,月入数十万,待优,免经验(可先借贷)。有这么明显的广告吗?也许时代改变,这类行业的广告也会改头换面,不管怎么样,对于“月入数十万”、“免经验”的工作就是要多加留意,对于工作的内容和地点,也要反复地询问清楚,留意对方言词闪烁、含糊待过的部分,毕竟很少有工作是免学经历又高收入的。
秘诀五:防骗术
利用电话征才或信箱号码征人,不敢公开公司名称和地址的,要特别小心。对于民营的职业介绍所,最好查证它是否有登记、合法立案。事先以电话联络,前往应征的时候,才知道是一家民营的职业介绍所的时候,不妨假装是路过来询问状况的人,以便对该公司的服务有进一步的了解。
秘诀六:防非法工作及老鼠会
对于工作性质交代得很模糊,要当心可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不良企业,当然也有可能是那个人本来讲话就吞吞吐吐、词不达意,所以还是要进一步地搜集情报、探问清楚。反之,他如果讲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也不要马上相信他,尤其是那种不让你打断、问问题、一直转移话题而不回答你问题的。
10.7 招聘骗术总览VS防骗支招
10.7.1 招聘陷阱第一大类:虚假职位信息
(一)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职业顾问指出,某些招聘企业利用很多求职者求职心切,在交保证金后没等到上班,就告知其招聘职位已满,钱也不会退还。更加隐蔽的收费还包括服装费、档案管理费、培训费等等实际应该是用人企业承担的成本。而求职者很少有能通过后期的培训考核的,即使通过了,骗子也会用各种苛刻的工作环境和要求迫使求职者知难而退。
许多非法职介会向求职者收取“服务费”、“信息费”等等。求职者交钱之前,中介机构承诺招聘信息浩如烟海,总有适合你的职位;可一旦付了费得到了那些信息之后,要么是单位不需要招人,要么就是对口职位刚刚招聘完毕,总让你不得所愿。事后才知是场明摆着的骗局,软弱者自认倒霉,较真者也追讨无门。
小贴士:调查显示,职场中最大的骗局当属收取保证金、押金,其比例占到了28.16%。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那些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规模很小、态度恶劣却敢开口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机构,不用多想,一定是想骗取求职者金钱的非法组织。遇到交钱时就应当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牢牢地按住钱包是求职应聘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 
       (二)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通过互联网或其它媒体刊登待遇诱人招聘广告,诱得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或复印件,个人联系方式甚至银行帐户等)进行非法活动,如直接盗用帐户、冒名高额透支甚至专门做起倒卖个人隐私的生意。等到求职者直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自己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才恍然大悟上了不法分子的当。
小贴士: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招聘单位”透露有关任何你的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即报案。
(三)以招聘之名宣传自己
为了积累自身知名度,一些小企业会不失时机地对企业或品牌形象进行宣传是企业发展前期的必经阶段。对于他们来说,租下一个展位或刊登一条招聘信息最便宜的只要几百块,却能赚足曝光度。他们一旦参加招聘会都会挂出巨幅宣传画,将展位布置得极其鲜亮夺目;当求职者进行职位询问时,招聘者则对企业文化侃侃而谈数十分钟,末了再每人赠送一本精美宣传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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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够细心你会发现,有些公司的招聘信息已经挂了半年甚至更久,只招一两名、要求不高的职位也是如此。其实他们此举是在借招聘之名行广告之实,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
小贴士:求职者在面谈时若发觉有广告之嫌,应及时抽身,更不要浪费时间去等待这类企业的录用通知。
(四)借招聘之名储备人才
“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招不只是小企业会使,大企业偶尔似乎也会用用。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为了保证运行稳定,不至于因为人员流动导致瘫痪,必须建立自己的人力资源储备库。在这种需要下,一些大企业选择通过大批量的招聘来实现,公司对满意的应聘者暂时放入人才库,等该岗位空缺后才会从库中寻找人选。 
        看那些财大气粗的大企业,动辄租下招聘会的整个楼层或报纸的整个版面,招聘职位从前台到经理林林总总几十种,惹得求职者热血沸腾、斗志昂扬。认认真真填好简历,经过三五轮严格的考核筛选,终于过五关斩六将获得首肯,却被告之暂时不能入职。求职者此时的悲凉怕是其他当初未被相中的人所不能想象的。
小贴士:他们的确需要人,但不是现在。对此类招聘,求职者权当作是一次锻炼和竞争的机会,切不可对结果抱太大希望。
(五)以招聘之名窃来劳动成果
此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一些小规模的广告或设计公司,有些小规模的广告公司或设计公司,由于自身缺乏足够和优秀的创意,另行聘请高水平的工作人员又需要较大代价,便想出借招聘新人来获取新鲜创意的点子。
这些企业有一套完整的招聘考核体系,从笔试、复试到最终面试,每个阶段环环相扣、极其正规。按道理能进入最后一轮考核,胜利就能在望了,但往往有很多人就败在这最后一个环节上。面谈地很愉快,工作时间、内容、薪资福利等等条件都能够接受,可最后偏偏就没有等到应得的offer,不少求职者回头搜索失败的理由却依旧没有任何收获。
小贴士:建议求职者在应聘过程中感觉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可能会被公司占用时,事先讲明版权归属问题。
(六)以招聘之名施压内部
在本企业内部搭建招聘台位,并在工作时间进行大规模招聘,企业的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向在职人员施加压力,向其显示竞争者的存在,刺激在职人员消除怨言,老老实实地继续工作。
一些劳动强度大、时常加班加点而薪资较低的企业,他们招聘员工非常怪异:数量大,一般招几十人,而且招聘时间和地点往往是上班时间在工厂门口或者是午餐时间在食堂大厅里,求职者一多,整个场面煞是壮观,而求职的结果往往也是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的音信。
小贴士:相比其它几种招聘圈套,这种情况给求职者带的损失要小得多。求职者遇到这种情况同样要擦亮眼睛、保持清醒头脑,免得白费精力。
10.7.2 招聘陷阱第二大类:通过招聘对应聘者进行压榨
(一)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
一些公司的确需要人力,但其职位照实说出来总是不能引起求职者的关注和推崇,可能连看都不会看上一眼,招聘者只能投其所好地将职位描述得美仑美奂。招聘广告上的职位大可以,而当你被赋予这种“美称”之后才发现,它们不过是金玉其表而已:行政经理等于打杂的,市场总监就是拉业务的,财务分析师居然是保险推销员……等求职者满心欢喜地报到之后,才大呼上当转而重回求职大军,却已错过了最佳时机。一些人被骗进来之后,无奈之下,只好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极力说服自己转变观念也许能开创出一番新的天地,于是公司的目的就达到了,而求职者的前途和理想却被搁浅了。
小贴士:求职者虚荣心的作祟是遭遇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不要被听上去体面的职位所迷惑,仔细询问职位的工作内涵和细节,是求职者在与招聘者面谈过程中必须要做的。
(二)借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具体表现为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鱿鱼”。新员工到职后一般都要经历或长或短的试用期,大约 3~6 个月不等,只有少数熟手会将试用期缩短到一个月内甚至一周,薪酬在试用期内总是很少的,转正后才会有大幅度提高。可几个月的卖力表现换来的却是被一脚踢出局。因为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录用后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又微乎其微,利欲熏心的用人单位便通过无休止的“试用”来获得最廉价却最认真的劳动力。
在“你认为最可恨的职场骗局是什么”的调查中,“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以20.26% 恶冠榜首,成为最可恨的职场骗局。据了解,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再以很少的薪水继续招聘同样也不会熬过试用期的新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 一些单位利用试用期的低薪降低用人成本,半年的合同试用就三个月。
小贴士:1、了解招聘公司历年招收员工的情况;2、密切关注劳动保护法中的保护内容。另外提醒应届生在寻找第一份工作时,时时留心单位的用人目的,和有录取意向的单位必须签署一份就业协议书,按照正常程序,该协议书需学校方见证方有效。这样也进一步防止了大学生受“陷阱公司”的“迫害”。
职业顾问指出,关于试用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早已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 6 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天;劳动合同长于 6 个月短于 1 年的,试用期不超过 30 天;劳动合同长于 1 年短于 2 年的,试用期不超过 60 天。
(三)以招聘之名诱人犯罪
总有人向往省力而有赚钱的行当,而这行,只在骗子公司存在。没有学历本领要求,只需陪人聊聊天、喝喝饮料就可以月进万元,如此诱惑力极高的招聘广告经常出现在网络、报纸的角落或者街头巷尾的墙壁、电线竿上。而这些所谓的“公关”公司甚至不惜重金租下高档写字楼作为办公接待场所,给应聘者的第一印象不错;再经过招聘者的三寸不烂之舌,向你表述公关行业的高尚和盛行,渐渐打消应聘者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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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对这种骗术,动脑稍加思考就应有所怀疑。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轻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你加入传销、色情及其它非法机构。
(四)招聘时设下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一是指招聘时开出优厚的待遇,等到员工正式上班时,之前的承诺却以种种理由不予实现,于是受骗者大呼上当。或是针对薪水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高薪往往是跳槽的主要诱惑,在高薪的旗号下求职者对一切都信以为真。另外,薪酬中的所谓软成本,就是当初没有明确商定价位,而只有口头承诺的那部分薪酬,那么其变动的空间和额度就难以预估了。再加上没有法律的相关保护,其实现机制更加“灵活”,严重一些,可以说,可付可不付。一旦不付你又如何呢?
小贴士:1、先界定薪酬的上下限,并协商支付方式。尽量减少薪酬中的“软性成分”,或者试行一个月后重新规划。2、应聘时多个心眼,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还是十三薪?试用期待遇如何?时间多长?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如此种种,问清楚就不会糊里糊涂地上当,吃了哑巴亏。
10.7.3 招聘陷阱第三大类:黑职介作祟
所谓的“黑职介”是指未经过批准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各种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以及职业中介活动中的各种非法行为,特别是以信息咨询、婚姻中介、房屋中介等名义非法从事职业中介的行为。
每年春节过后,由于全国各大中城市外地务工人员进城就业再次进入高峰期,加上各城市本身的待业人员,因此,二三月份往往是非法职介机构活动最猖獗的时候,这些非法职介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和“诱人”的信息,以收取信息费、查询费或各种保证金为借口,向求职者骗取高额费用,坑害求职者。
面对五花八门的职介所,真假难辨的公司企业,不少打工仔惶惑不已,到底怎样的招聘才是正规的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职场上的种种骗人手段:
(一)土匪型
以这一招数害人的在过去几年屡试不爽。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摆张桌子“招聘员工”,几个职员模样的人“守株待兔”。待有“鱼儿”上钩,立即天花乱坠地热情介绍,以花言巧语骗得应聘者向其交出身份证,然后让交 100-300 元的报名费。若有不从,周围便涌过来一帮打手。应聘者只有乖乖掏钱。 
小贴士:管好自己的证件,不要轻意出示。
(二)神龙见首不见尾型
这是近年来各地加强非法中介打击力度后,不法分子更加狡猾,更加隐蔽的做法。在火车站、汽车站各电话亭上贴上巴掌大的招工信息,应聘者按上面的地址去找是找不到广告上所说的公司的。不得已打电话,接电话者让应聘者原地不动,他亲自来接你,发现无异常现象再带你入老巢狠狠宰一刀。
小贴士:发现地址不符马上撤。
(三)骗取产品保证金型
“招聘方”热情地考察你一番,即与你签下所谓的“用工合同”,试用期一个月。随即拿出一堆产品,向你收取一定的产品保证金,并承诺一个月后可以退还这笔钱。不过,从你交钱那一刻起,这笔钱肯定就不再属于你了。应聘者往往很容易就通过面试,签下公司自己印制的“合同”后,招聘方即拿出推销产品,几乎全是不知名产品。
小贴士:看清产品,了解市场后再掏钱不迟。
(四)过期不作废型
曾经是一家经过劳动或人事部门批准的中介中心,但由于不规范操作被执法机关吊销了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未重新办理,但其仍然打着合法经营者的旧旗号蒙蔽急于找工作的打工仔。
小贴士:此招专蒙粗心大意的民工,对付办法很简单,让其出示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人才交流中介服务许可证》。
(五)交钱开工型
“招聘方”与应聘者简单聊两句,即同意来者上班。不过上班前得交一定的服装费、人事资料保管费、培训费等等一大堆费用。
小贴士:许多合法的职介机构也存在不合法的行为,因此,求职者第二个判断标准就是看这个机构是否违规收费。根据规定,职介机构在正式给求职者推荐工作之前只能收取 10元钱的建档费,并在一年内为其提供求职机会。
(六)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公司以招聘为名收取求职者各种费用
由于执法部门对职介中心和人才中心监管严格,此种类型应运而生。他们只花一小笔钱注册一家公司,打着公司的牌子干职介的活。这类公司“庙”虽小,可“需要”的人不少,文员、库管、保安、司机、推销员、送货、押车……什么都要。
小贴士:这种小公司能要这么人?多长个心眼吧。例如,2004年度成都市劳动监察总队共受理了820 件以招工为名非法榨取求职者钱财的案件。在查处中,他们发现许多被查处的单位都办理有正规的营业执照,还租用了办公场地,而且有的骗子公司租用的所谓办公场地还不小。
(七)中介机构与骗子公司互相勾结行骗
这些黑中介多以信息公司的名义出现,在报刊上发布相关的招工信息,最后送往无用工需求和无用工资格的公司。而后者则通过代招聘、代聘的方式,由黑中介和少数有合法手续但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发布招工信息,最终达到蒙蔽求职者的目的。由此形成的一个欺骗求职者的“食物链”,这种模式也给相关部门查处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小贴士:保存证据,用法律维权。此陷阱也是最令求职者头疼的问题: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勾结,欺骗、欺诈求职者。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应当具备一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比如学会保存证据,职介机构开出的收据和用人单位的合同等文件都应该妥善保存,至少要备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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