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模板网
首页> 招聘信息

广东药学院(广州)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药学院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市,由位于广州的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广东药学院是广东省热门高校,广东省培养药学、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人才的摇篮,广东省国家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广东省医药卫生系统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
学校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她的前身是建立于1958年的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定名为"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2月,为了适应广东经济进一步发展要求,更名为"广东药学院",成为继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之后,我国的第三所独立建制的高等药科学校。

学校现设有药科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院、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医药商学院、医药经济学院、食品科学学院、医药化工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学院、人文社科部、外国语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健康学院、研究生学院等19个二级院(部)以及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个教辅单位,设有预防医学、药学、临床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中药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护理学、人力资源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中药资源与开发、电子商务、中草药栽培与鉴定、食品科学与工程、临床药学、物流管理、保险学、应用化学、电子信息工程、英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制药、中药制药、经济学、数字媒体技术、康复治疗学、药事管理、药物化学、社会工作、药物分析39个本科专业。现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点,并拥有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二、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共25个,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人,行政管理人员6个。详见附件1(广东药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的基本素质。

3)岗位的职称、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

4)招聘计划学历要求中所指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同时,招聘计划中要求职称为副教授或教授,学历无明确要求的,学历可以放宽至本科。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者以及当年留学归国人员。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式:采用信函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加贴近期照片一张(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发表论文代表作、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及一并寄送到广东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邮编:510006)。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7月3日止(以简历送达为准)。

4.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聘者,进入考试。

5.考试办法

1)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教学科研和教学辅助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名单将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的内容为自我介绍以及专业相关的试讲或者实验技能操作,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题目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最终成绩。

2)管理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主要内容是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完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体检和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最终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所余空额,可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药学院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因岗位数受限,新入职的博士研究生,之前没有工作过或者工作中没有评聘过副高以上职称的,入职后按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任。

2.201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是指2013年毕业(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协议。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附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