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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茶陵县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下表)

表一:

岗位

学段

财会

幼教

信息

工民建

 

 

 

 

 

 

 

 

 

 

 

小计

备 注

职业中专

1

1

1

 

 

 

 

 

 

 

 

 

 

 

 

3

 

局基建办

 

 

 

1

 

 

 

 

 

 

 

 

 

 

 

1

 

表二:

 

 

 

 

 

 

 

 

 

 

 

 

 

 

 

 

 

岗位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幼教

特教

小计

备 注

农村初中

6

6

5

5

2

4

3

4

3

 

3

1

2

 

 

44

 

中心小学

15

15

30

 

 

 

 

 

 

10

10

10

10

 

 

100

 

村级小学

35

35

 

 

 

 

 

 

 

 

 

 

 

 

 

70

 

幼 儿 园

 

 

 

 

 

 

 

 

 

 

 

 

 

7

 

7

 

    教

 

 

 

 

 

 

 

 

 

 

 

 

 

 

2

2

 

    计

56

56

35

5

2

4

3

4

3

10

13

11

12

7

2

223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

2、学历及职业资格证:

①职业中专教师岗位须普通全日制相应对口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财会教师岗位须对口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会计证),取得或聘用后一年内取得高中或中职以上教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优先录取。教育局基建办工作岗位须普通全日制相应对口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同等条件下,取得造价师证或建造师证的优先录取;

②初中教师岗位须普通全日制相应对口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初中美术教师岗位3人,其中2人须书法专业毕业生,否则,这两个岗位调整为中心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取得学士学位、相应对口专业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中心小学教师岗位须普通全日制相应对口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对口专业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④村级小学教师岗位须普通全日制(含职业技术学院)相应对口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⑤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普通全日制相应对口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生,取得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⑥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特殊教育专业中专以上毕业生,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⑦各学段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须普通全日制相应对口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范围、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6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茶陵教育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或到茶陵县教育局人事股档案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20日~6月30日。

3、资格审查:7月1日~7月7日,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于2013年7月1日前将相应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 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网上查询打印件、网上打印报名表、承诺书和近期免冠照片2张,交茶陵县教育局人事股档案室备查,并缴纳报考费200 元/人,进入面试的另缴面试费100元/人。201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 当中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及网上查询其已完成教师资格申报手续的相关证明。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述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未按 时提供相关资料影响资格审查,后果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咨询电话:茶陵县教育局人事股,18229107936(周老师),15273370155 (谭老师,曾老师)。

 

五、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

1、考试时间:按下列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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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准考证)→ 面试及公示(7) → 考察(7) →岗前培训及办理相关手续(提档、签订协议书及聘用合同书、办理试用期工资。时间待定) → 公开选岗(时间待定) → 学校报到。

如上述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不够或等于计划数,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可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考生笔试50%、面试50%的综合成绩(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分报考岗位划线录取,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不设立并列名次,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按县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

4、考试范围:

(1)笔试主要是理论考试,所有岗位一套试题,内容为时事政治、人文素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总分300分(折算成100分制后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报考岗位划线。

(2)面试包括说课或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等。按计 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程序为即席备课、说课、回答评委提问,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加试特长展示。音乐岗位考生在声乐、器乐、舞蹈专项中任选两项,乐器自备;体育岗位考生加试室内技能展示2项;美术岗位考生加试素描(书法专业加试毛笔书法)。①说课内容:现行本专业高中(职高)、初中、小学、 幼儿教材,具体内容届时抽签确定。②说课时间: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音、体岗位考生加特长展示5分钟,美术岗位考生先集中加试素描 (书法专业加试毛笔书法),时间为1小时,然后再按抽签顺序备课、说课。③直接面试的岗位以评委评价结果“合格”和“不合格”确定,7个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5个评委的平均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者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人数比例及要求

1、体检人选按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含资格复核)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进行考察[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某岗位招聘计划未满,可在总计划数中调剂。某岗位因已录取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不降低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信息的发布、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等的公布及招聘流程和时间的变更均在教育局机关院内公示栏、茶陵县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另行电话联系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否则,因错过时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举报或投诉电话:25245310,18229130613。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凡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协议书,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或未签订聘用合同与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县教育局与被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且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村级小学岗位教师在所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并取 得本科以上学历),服务期未满,要求调出我县教育系统者,县教育局不予办理任何手续,也不提供个人档案材料。

2、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方可正式办理列编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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