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会计:1名,年龄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沟通能力,有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6月17日至6月28日每逢周三、周五(上午)招聘会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西路30号,乘3、19路公交车到二航局站下车)。
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应聘人员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为3:1,应考人数不足时,按相应比例减少聘用人数。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体检、考核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参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