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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2013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是佛山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含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技术检查管理岗1名,从事保密技术检查、保密技术监管、密品销毁等工作。

岗位2:综合督查管理岗1名,从事信息综合、保密行政督查、密品销毁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共党员,热爱保密工作,符合政审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技术检查管理岗: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含今年应届毕业生),计算机相关专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较高的计算机知识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2、综合督查管理岗: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含今年应届毕业生),法学专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较高的法学知识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佛山市国家保密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到4月26日。

(二)报名要求。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佛山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和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反映个人业绩和能力的职称证明、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机动车驾驶证(若没有则不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者请将相关资料压缩打包作为附件发送邮件至36217345@qq.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三)联系方式。联系单位: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政工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8号楼;邮编:528000,联系电话:83365512、83365502,联系人:王传海,电子邮箱:36217345@qq.com。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以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佛山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招聘人员登记表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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