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发[2006]17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在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后,必须在所任教幼儿园服务五年以上,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身体健康;
3.应、往届未在虎林市属公办幼儿园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幼儿师范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及音乐、舞蹈、美术、英语专业毕业;
7.“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报考教育实验幼儿园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幼儿园的笔试成绩加15分。
1.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核、体检、核编聘用等程序进行。
5.收费标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35元,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体检费根据体检医院的收费情况,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6、笔试和面试的内容、程序等,可在虎林市政府网下载《虎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或到报名处查阅。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