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出版社成立于1953年,为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惟一的国家级民族出版机构,主要致力于弘扬和传播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出版图书以民族文字和民族题材为主,以书刊及多媒体形式向国内外展示中国各民族的风貌,发掘和整理各民族的文化遗产。
经国家民委批准,2013年我社拟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9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
㈠应聘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㈡应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应聘者培养方式须为统分的国家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2.有志于从事少数民族出版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交际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生源地等条件要求。
三、工作任务
受聘者应服从本社岗位安排,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任务。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应在2013年4月10日前通过邮寄形式向我社提供相关书面应聘材料,包括: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或登录东方民族网站——http//www.e56.com.cn下载。
(2)就读院校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其中就业推荐表中生源地、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就业方式等重要信息需完整填写,并保证真实性。
(3)最高学历毕业论文提纲。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民族出版社人事部
邮编:100013联系电话:(010)64212398
2.经资格审查,我社计划于2013年4月16日前在东方民族网站上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民族出版社B座三层多功能厅。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2013年4月下旬,根据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我社招聘面试的人选(电话通知),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4.2013年5月10日左右,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地址:国家民委政府网站、东方民族网、社办公网等。
5.公示结果无异议,且经国家民委批准后,我社与被接收者本人、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办理其他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及我社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获得我社接收资格者,与我社签署服务协议,京外生源由我社负责解决进京户口问题。
民族出版社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