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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2013年3月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拥有三个校区,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及平湖市。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条件

及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报到的要求;

(二)各岗位其他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嘉兴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嘉兴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不收取费用。

  (三)考试

  笔试内容:辅导员工作综合知识。

  面试时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身份证、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

  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四)公示、聘用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咨询。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41212

联系人:王立玮

 

 

嘉兴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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