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拥有三个校区,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及平湖市。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条件
及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报到的要求;
(二)各岗位其他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嘉兴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嘉兴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不收取费用。
(三)考试
笔试内容:辅导员工作综合知识。
面试时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身份证、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
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四)公示、聘用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咨询。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41212
联系人:王立玮
嘉兴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