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当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视现场报名情况另行安排和通知。综合成绩在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卫生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五)公示、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本简章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商量决定。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人:陆老师,沈老师
附件1:2013年平湖市卫生系统、嘉兴港区医院赴赣南医学院招聘计划;
2:2013年平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3:平湖市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应聘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